懶財主官網公告內容 在互聯網金融收緊監管、加強自律的時候,又一名“逃兵“出現。 9月26日晚間,總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的P2P網貸平臺懶財主官網公告稱,實際控制人鐘寧林卷款1160萬后失聯,目前成都公安局高新分局已經對其立案偵查,定性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懶財主官網26日發布的公告稱,當天早上公司實際控制人鐘寧林將用于兌付的投資款項1160萬元提現到個人銀行卡,導致公司無法正常兌付,目前公司已經確認此人失聯。公告稱,公司員工也在平臺上有投資款項,也是受害者,目前公司員工已經和成都市高新區金融辦、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取得聯系。 隨后27日,該網站又以懶財主員工的名義發布成都市公安局舉報材料規范,建議投資者準備舉報材料寄往當地公安局。 澎湃新聞從前往高新區公安分局報案的投資者處得到一份《受案回執》顯示,警方已經在9月27日開始立案偵查,將懶財主的運營公司““成都世紀匯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行為定性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受案回執 懶財主官網顯示,截止到9月29日,該平臺上的投資用戶有8.6萬人,投資人在該平臺的累計投資額超過15億元。官網信息還顯示,2015年12月18日該平臺成交額突破3億元。也就是說,按照網站的數據,今年以來每月平均新增投資額超1億元。
母公司實繳資本為0 投資者27日來到懶財主運營公司所在地““成都市高新區天府大道中段666號時,該公司已經停止運營,大門緊閉,門內一片漆黑。 懶財主運營公司大門緊閉 懶財主運營公司成都世紀匯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注冊于2015年4月20日,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法人代表為謝貴東。 在2015年12月3日,該公司經歷一次股東變更,出資人由謝貴東變更為前海懶財主金融信息服務(深圳)有限公司,而后者的大股東和法人代表就是公告中攜資出逃的鐘寧林。 相較于成都世紀匯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前海懶財主金融信息服務(深圳)有限公司的注冊時間稍晚,為2015年11月24日,注冊資本5000萬元。股東為三名自然人鐘寧林、譚學勇、楊維波,其中鐘寧林認繳出資額為4750萬,持股95%。然而根據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該公司2015年年報顯示三名股東的實繳出資均為0。 除了前海懶財主之外,鐘寧林還是成都壹號金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艾索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東。公開信息顯示,鐘寧林畢業于東北大學,曾就職于軟件公司東軟集團。從2007年開始創業,擔任成都艾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2013年開始接觸互聯網金融。 澎湃新聞嘗試聯系懶財主實際控制人鐘寧林,但目前手機關機,無法聯絡。 不同于一般的網貸平臺,懶財主似乎有些回避自己P2P的身份。在資產端,懶財主大力宣傳的是自己的“P2F“項目,即個人對金融機構團購,包括信托、資管和貨幣基金等,除此之外,還搭配一些P2P個人或企業借款。 此外,該平臺宣稱有風險保障金可以墊付逾期金額,并有不低于待還金額1.4%的劣后保障金,在風險保障金不足以覆蓋不良資產時,不良部分由劣后保障金回購。然而官網的這一承諾,在平臺宣稱實際控制人捐款跑路后并沒有被啟動。 值得注意的是,懶財主還有一關聯平臺““八戒金融網。工商資料顯示,成都世紀匯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域名中包括www.bajiemoney.com,打開便是此網站。該網站自稱是一站式多元資產配置平臺,從網站設置上看,主要欄目分別是銀行理財、信托產品、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消費保險、互聯網理財和資管產品的代銷。澎湃新聞多次撥打官網電話,接通后顯示“您呼叫的用戶正忙“。
屬地化管理之困 由于P2P網貸借助互聯網的介質突破了地域限制,在懶財主發布公告以后,四川、天津、杭州、北京、上海、山東等地的投資者建立了十幾個維權討論群。一名上海投資者向澎湃新聞出示的一份上海地區投資者金額匯總不完全名單顯示,114名上海投資者的投資總額超過了1100萬元。 上海投資者投資金額不完全名單 十余名上海投資者于9月29日下午前往上海市經偵總隊報案,澎湃新聞在現場發現,投資者搜集的證據并沒有被上海經偵收取。上海經偵總隊一位警察表示,由于成都警方已經立案,并要求各地投資者郵寄與平臺簽訂的電子合同等證據,上海警方暫不介入,不能立案也不能備案。 這位警官還表示,只有成都警方認為此案涉及全國多地,上報公安部,公安部對上海經偵下發指令,才能協助偵查。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博士后郭峰對澎湃新聞表示,上述現象是互聯網金融跨區域經營與屬地化管理的金融體制沖突的典型情形。 “互聯網金融都是跨區域的,成都的平臺,完全可能吸收外地民眾的資金,而在屬地化管理體制下,成都的平臺就是成都金融管理部門在負責日常監管,風險處置也是成都地方司法部門負責,“郭峰表示。 但在互聯網金融相關案件上,地區之間的聯動不能實現嗎? 郭峰提出,中央對此有過一定的部署,比如今年年初發布的打擊非法集資的59號文,對跨區域非法集資案件,就有牽頭省份和協辦省份的方案。 這份59號文指的是今年2月4日國務院網站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該意見指出,非法集資的打擊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牽頭,統籌指揮“。意見還要求,牽頭省份和協辦省份在“堅持統一指揮協調、統一辦案要求、統一資產處置“的原則下,通力合作。 “但該案例說明,這些協辦省份,不能只是被動等待上級司法部門的部署,而是應該主動作為,至少首先要起到固定證據,減少損失的作用。這也是屬地化管理的應有之義,“郭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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