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關媒體報道,央行昨天晚上發布了《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的違法犯罪行為的通知》,建議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人只能在同一銀行開立一個一類賬戶。此外,對等訪問現金、轉賬和其他業務應在通知發布后三個月內免費。此外,本通知對支付寶、微信等支付機構的個人支付賬戶有相關限制。自12月1日起,非銀行支付機構為個人開立賬戶,同一個人只能在同一支付機構開立功能齊全的支付賬戶。同時,自12月1日起,支付機構為單位和個人開立支付賬戶時,應當與單位和個人簽訂協議,規定支付賬戶與支付賬戶、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之間的每日累計轉賬限額和金額。超過限額、金額的,不得再進行轉讓業務。
«
高通盛融集團筑夢繪精彩
|
北京恒泰正道公司 開啟物聯網盈利時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