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11-3 分類: 行業資訊
3月31日,北京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今天通報,北京市已注冊的網貸平臺未收到整改通知的,將在30日內聯系注冊地區域金融辦申報。逾期不聯系的,按新機構流程處理。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今天在其官方網站轉發了北京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關于申報在京注冊的網上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北京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在北京注冊的網上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含北京分行,下同)進行了現場核查,并下發了《關于糾正北京市網上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認定事實的通知》(以下簡稱《糾正通知》)。請不要收到,整改通知中在北京注冊的網上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30天內聯系并向注冊地金融辦報告。網上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逾期未與注冊地金融辦取得聯系的,按照《網上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令[2016]1號)等相關規定執行。上述“整改通知”此前已被媒體曝光。一位互聯網金融平臺負責人最近向techweb透露,該通知包含一份表格,表格中包含所有合規項,并檢查平臺不符合的地方。去年發布的《網上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和登記管理指南》對新建和現有網上借貸平臺的備案、登記和管理做出了不同的規定。(馬曉超)